此次排查整治再生资源回收企业39家,发放现场检查记录39份。查处无证经营2家,已下发整改通知要求3天内完成清理,并将土地恢复原厂址;其他37家企业均不同程度存在超范围经营、安全消防设施设备未配备、未办理相关环评手续、未按要求进行地面硬化及环境卫生脏、乱、差等问题。
针对37家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存在的问题,区商务局联合相关部门下发整改通知,逐项逐条列出要求企业3天内完成整改,同时区商务局将按照整改的时间节点做好复查工作,对拒不整改的企业,将采取停业整顿措施。
通过此次排查整治,切实做到了情况明、底数清,为下一步工作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