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、公安分局等相关执法部门将对回收站点有无固定经营场所,是否办理相关备案登记;经营场所是否整洁,有无占用道路、绿地以及其他公共场地收购、整理废旧物资;场地内回收的废旧物资是否分类堆放,通道是否畅通,生产和生活污水是否按照环保要求予以处理等方面进行检查,取缔关停违法违规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。
针对现有无照经营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,按照持照经营回收站点标准对其经营场所卫生、消防、环境等基本条件进行整治。符合标准的,由相关部门予以登记备案,限期办理证照,对不符合标准的,一律依法予以取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