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。目前垃圾中90%属于可再生利用资源。”贾小东调研发现,宁夏垃圾资源再生利用主要存在垃圾分类不到位、回收体系不科学、政策法规不健全、再生利用率不高等问题。“目前宁夏的垃圾分类办法仅分为‘可回收、厨余、有害、其他’四类,经过转运后给分拣带来很大的难度,有的甚至不分拣就直接填埋和焚烧。”对此,贾小东很是惋惜。
为此,贾小东提出四点建议,一是从源头将生活垃圾按品类进行详细分类,减少后续分拣分类环节,将主体责任前移到居民小区。二是强化和充分发挥供销社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中的主渠道作用。政府利用供销社调节可利用再生资源的价格,合理布局网点,横向触角,纵向触底,做到应收尽收。三是根据可利用再生资源的分类情况,大力培育支持和发展下游产业链及市场主体,政府从技术、科研、环保、政策、资金补贴等方面给予支持,提高下游产业的积极性和稳定性。四是完善政策法规,主要是健全关于垃圾处理资源再生利用相关的法律法规,系统、科学、合理地制定相关扶持政策,规范人们的生活、生产方式及消费行为,明确政府、企业和公民的责任,以法律、经济、道德等综合手段推动对垃圾的处理及资源再生利用。